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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女主她无所不能第108节

陶然提出了她的要求。一共三条,这三条不能让。如果对方不答应,她有的就是时间和他们慢慢耗。

第一,要求对方立下字据。张兰和天祥得承诺不会对她打击报复,不准对她再有尾随行为,不得用任何形式来逼迫、威胁、利用和控制她。

第二,道歉。公开对她道歉,且得发布在张兰和天祥的微博号上。至少一周不能删除。

第三,他们吓到她了,她已经失眠了好多天,导致她原本今天的一场活动也去不了。他们必须赔偿她今天原本的活动酬劳以及精神损失费。

陶然拿出了一张合同。

上面标注,原本她今天上午将参加某场活动。酬劳是二十w。现在去不了,活动取消,按着合同,她得赔偿十w。这一来一去,就是三十w。这钱,得要天祥来出。

这个合同,自然是真的。可以随便查。

但这个活动……e。喜姐准备的。

反正最终会取消,只是借个壳而已。价钱随便写。基本就没有多少亏损。

对,她就是要让对方吃个不痛快。

三十万,对天祥来说只是九牛一毛。但天祥委屈啊,从头到尾的吃亏都是因为张兰,他们怎么可能出这笔钱?

所以这笔钱一定会被算到张兰头上。

对一个经纪人来说,三十万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,但多多少少也得割块肉。

陶然只是可惜孟阳现在身价还低,外面又有记者盯着,一场活动的价钱不太好往上抬……否则她就狮子大开口了。

至于精神损失费,陶然表示,数额由警局定。她要的只是一个说法,一个态度,一个警告。仅此而已。

她的态度很正。

警官们示意张兰和天祥给个回话……

若是平常,对这三条要求,天祥肯定要拒绝,斟酌,或是讨价还价一番。

可现在的他们没时间啊!

股东和投资人那里给的压力已经很大。

他们在警局每拖一分钟,外界就会觉得他们犯了多大的罪,他们的亏损就会越多。

这个时候,他们基本不用考虑,只能点头。

而他们这一点头,张兰也没法摇头了……

天祥:“精神损失费方面,我们多给你一点,但第二条的道歉,只能公告一天。”一个礼拜的公示?那太夸张了。堂堂上市公司,不要脸面的吗?那得损失多少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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